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沙巴体育投注_沙巴体育官网【app平台登录】: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联系(地址:新桥大街36号;邮编:102300;联系电话:69864977;电子邮箱:69854940@163.com。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8年经信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各职责科室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上下配合,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意识。在规范公开内容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宣传等形式,将各项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机关学习,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机关人员的学习和保密审查工作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一上报信息。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6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4。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单位申请总数为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答复数为0件。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对企业需要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了解不够,还需加强与企业的沟通。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我委将进一步在抓深入、抓规范、抓实效上下功夫,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推动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梳理、深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同时加强学习,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的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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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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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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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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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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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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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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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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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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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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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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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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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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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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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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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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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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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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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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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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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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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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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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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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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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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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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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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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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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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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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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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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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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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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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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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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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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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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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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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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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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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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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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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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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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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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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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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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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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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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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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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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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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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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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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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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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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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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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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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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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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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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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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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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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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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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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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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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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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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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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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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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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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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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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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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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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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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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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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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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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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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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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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